2025年6月11日,国家烟草专卖局今日发布最新监管动态,强调全国烟草市场秩序持续向好,特别针对线上销售渠道的规范管理取得显著成效。记者了解到,近期“正品大红袍烟批发网”等合规电商平台在行业监管部门的指导下,进一步优化了资质审核流程,确保所有上架产品均符合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》最新修订要求。国家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,截至目前,全国范围内已查处非法烟草销售案件78起,涉案金额超2000万元,其中线上渠道占比达43%。
在行业市场行情方面,2025年第二季度烟草市场呈现出供需两旺的态势。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公布的数据,4月至6月期间,全国卷烟销量同比增长5.3%,其中“中华”“利群”等高端品牌提价效应明显,部分零售终端“中华(硬)”批发价已突破200元/条。记者走访北京、上海等地的烟草专卖店发现,消费者对价格敏感度提高,不少烟民转向购买性价比更高的“双喜(硬)”等中端产品,其市场占比从去年同期的18%升至23%。
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专家,中国烟草学会常务理事张明远指出:“当前烟草市场监管已进入精细化阶段,特别是对电商平台‘正品大红袍烟批发网’这类新兴渠道的监管,既要保障消费者权益,又要避免‘一刀切’影响合规企业正常经营。”他提到,新修订的《电子商务法》与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的衔接条款,为线上烟草销售划定了更清晰的边界。北京烟草研究院的刘教授补充道,电子追溯系统的全覆盖是未来趋势,目前已有超过85%的卷烟产品实现了“一物一码”可追溯。
消费者评价方面,来自广州的烟民王先生向记者表示:“现在买烟比以前方便多了,但必须通过正规渠道。我经常在‘正品大红袍烟批发网’上买,价格比实体店便宜5%左右,关键是能查到防伪码。”而另一位来自重庆的消费者李女士则反映:“最近市面上假烟又多了起来,尤其是某些社交平台上打着‘低价正品’旗号的卖家,监管部门应该加大打击力度。”
在法律合规层面,记者梳理发现,近期多地法院审理的烟草案件呈现出新特点。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经营案中,被告通过虚拟货币结算逃避监管,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万元。北京市烟草专卖局法务处处长陈华介绍:“根据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最新司法解释,利用‘空壳公司’、‘个人代发’等模式销售非法烟草制品,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刑事责任追究。”
行业监管动态显示,国家烟草专卖局近期在“正品大红袍烟批发网”等合规平台试点“云监管”系统,通过大数据分析实时监测库存周转、价格波动等指标。记者了解到,该系统可自动识别异常订单,如同一IP地址短时间内下单数量超标,系统将自动触发人工审核流程。浙江省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队长周磊透露:“通过这一系统,我们已拦截可疑交易12万余笔,有效防止了‘天价烟’和假烟通过线上渠道扩散。”
国际烟草市场方面,记者注意到,随着RCEP协定的深入实施,越南、泰国等东盟国家的烟草制品对华出口量增长12%,但国家烟草专卖局强调,进口烟草必须通过海关和烟草专卖局双重认证。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烟草进口商代表孙女士表示:“合规进口的烟草制品在‘正品大红袍烟批发网’这类平台销售,需同时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国内专卖许可证编号,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。”
在地方监管创新方面,广东省率先推行“烟草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”,将纳税记录、投诉率等纳入评分标准。广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布的数据显示,实施该体系后,信用评级为A级的商户投诉量下降40%。深圳市则利用区块链技术构建了“烟草产品溯源联盟链”,消费者通过手机扫描烟盒上的二维码,即可查询从种植到销售的全链条信息。
针对近期出现的“电子烟转正潮”,国家烟草专卖局政策法规司司长赵宏指出:“电子烟监管将与传统烟草逐步趋同,所有线上销售渠道必须接入国家烟草专卖局监管平台。目前‘正品大红袍烟批发网’已同步上线电子烟专区,严格执行‘一盒一码’制度。”记者在平台发现,电子烟产品页面均显著标注“未成年人禁止购买”警示语,并要求用户进行实名认证。
在价格监管方面,记者调查发现,尽管部分品牌提价,但市场乱价现象得到遏制。山东省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在“正品大红袍烟批发网”抽查发现,某品牌卷烟价格偏离正常区间,立即启动下架程序。中国连锁经营协会零售分会数据显示,2025年6月全国烟草零售终端价格合规率首次突破95%,较去年同期提升7个百分点。
消费者权益保护层面,记者注意到,新修订的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明确将烟草制品纳入“三包”范围,规定非正常使用导致的损坏除外。上海市消保委近期发布案例,一名消费者在“正品大红袍烟批发网”购买到假冒“玉溪”香烟,通过平台提供的快速维权通道,仅用48小时就获得全额退款和500元赔偿金。
在行业自律方面,中国烟草商业系统近期发起“诚信经营倡议书”,包括“正品大红袍烟批发网”在内的200余家平台签署承诺,自愿接受社会监督。倡议书特别强调,将建立黑名单制度,对制假售假者实行全网封禁。中国卷烟零售商协会会长马强表示:“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是‘车之双轮’,只有形成合力,才能构建清朗市场环境。”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