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院控烟管理制度旨在营造文明、健康、和谐的医疗环境,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健康权益。根据最新市场行情及行业标准,现制定以下控烟管理制度:
一、组织管理
医院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,由院长担任组长,副院长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,下设控烟工作办公室,负责控烟工作的具体落实、检查和督导。各科室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,护士长和控烟骨干为组员的控烟管理小组,负责本科室的控烟管理工作。
二、控烟范围
医院内所有室内区域,包括诊疗区、办公区、病房、候诊厅、走廊、电梯、楼梯、卫生间等,均禁止吸烟。室外吸烟区需设置在远离医疗区域和人群密集区域的位置,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。
三、控烟要求
全院职工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、敬烟;不得穿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;带教老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。医院内禁止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和赞助活动,禁止在小卖部、餐厅等区域销售香烟。禁烟场所必须设置禁烟标志,不得摆放烟具以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。
四、宣传教育
定期向全院职工、门诊及住院病人开展控烟知识讲座,利用宣传栏、网站、公众号和宣传小册子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。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、方法和技巧,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。
五、监督与奖惩
每位员工均为控烟工作的宣传员和监督员,如在非吸烟区发现吸烟者,应及时制止。医院将控烟工作纳入各部门工作计划及年度考核指标,与年度评优工作挂钩。对违反规定者,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、罚款或取消年度评优资格等处罚。
六、戒烟服务
医院设立戒烟门诊,提供戒烟咨询和帮助。医务人员应主动询问患者吸烟情况,并对吸烟患者进行健康宣教和戒烟指导。同时,医院将戒烟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,减轻患者经济负担。
七、附则
本制度由医院控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原控烟工作管理制度同时废止。